對我比較熟的朋友都知道,個人是一個頗愛吃麥當當的人。

扣除掉「赤崁」的棺材板、「石精臼」的牛肉湯…等等接近「神級」的食物後,

麥當當應該是個人食物喜好排名上,第一名。


持平而論,麥當當高油、高鹽、貴、不好吃…等數不盡的缺點,

被人稱為垃圾食物只能說是中肯中的中肯。

但是個人就是喜歡。



很多時候人們對於食物的喜好,已經脫離了實質上的感受,

心理層面上多了些。

故鄉是個很鄉下的農村,沒有7-11、沒有全家,之前還沒有診所、網咖,

在這樣的地方,自然也不會有那種大型的連鎖速食店。


從小要吃到麥當當,就是要去城裡拜訪親戚,而且那陣子還要表現的不錯,

才會在路上順便買。

所以麥當當變成是我一直以來,喜悅上的獎勵。


後來大學來到這個化外之地的偏僻小地方,偏僻歸偏僻,但是還是有麥當當

跟肯基基,連誠品跟星巴克都有(趴)。

雖然有麥當當,但也不是每天都吃,還是跟以前一樣,覺得自己今天表現的很好,

那就去吃一下麥當當吧!這也算是另一種制約了吧…..


大概會這樣一直喜歡下去吧,如果麥當當沒倒的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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